Tainan City District Activity Center

【北區】開元元寶里活動中心

區  域:北區
里  別:元寶里
地  址:臺南市北園街114巷11號
管理人員:開元里里長翁明樹
聯絡電話:0921-569-703 
容納人數:350人
全總面積:496.24平方公尺
竣工日期:2008/2/22

※『活動中心借用申請,請先聯絡各活動中心管理人員確認時間』※

          臺南市北區開元元寶里活動中心場地收費標準(單位:新臺幣元)

收費標準

活動類型 

場地使用費

冷氣收費

面積

宴    客

一樓禮堂

4,000/場/3小時

1,800/場/3小時

(超過每小時600元,未滿一小時者,以一小時計)

496.24㎡

大型活動

1,000/每小時

600/每小時

(超過每小時600元,未滿一小時者,以一小時計)

496.24㎡

課程

300/每小時

600/每小時

496.24㎡

 

臺南市北區公所活動中心使用規定

依據臺南市里社區活動中心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申請方式: 

1.使用活動中心,應填載申請書於5日前向活動中心管理人員或區公所申請。

2. 申請者因故不使用,或延期使用,應於原訂使用日3日前,辦理註銷或改期手續,逾期不予受理,所繳交之費用不予退還。

3. 公所及里辦公處因公務辦理之活動有優先使用權。

相關規定:

1. 不得超時使用並應於使用完畢後恢復原狀。

2. 未經公所同意,不得置放私人物品於活動中心,違者公告七日限期改善,未改善者,公所逕予處理。

3. 不得留宿及設立戶籍。

4. 申請使用活動中心之機關、機構、團體或個人,對於使用期間之公共秩序、安全維護及意外事件應自行負責處理。

5. 不得違返政府法令規定。

6. 不得違反公共秩序、善良風俗或存有安全顧慮;活動若影響週邊鄰居安寧需立即改善。

7. 不得未經市府核准為出租、營業或類似行為。

8. 不得自行變更使用內容或轉讓他人使用。

9. 不得破壞公物。

10. 不得違反各該活動中心之規定,並應遵守活動中心管理人員之勸導。

違反者停止使用,所繳交之費用不予退還,並接受有關機關依法處理;造成公物損害者,並應照價賠償。

備註:

一、課程場地使用費均以每小時為計價單位,未滿一小時者,以一小時計,實際使用面積150㎡以下150元、151㎡以上至300㎡以下300元、301㎡以上450元(以上為收費下限)。但因辦理活動(如課程),每次期間在一個月以上三個月以下者,得以不低於第三級區收費基準計算。

二、場地使用冷氣者,其收費金額下限如下:

(一)冷氣機使用費均以每小時為計價單位,每台噸數五噸以下收費一百元;六噸至十噸收費二百元;十一噸以上收費三百元。

(二)使用中央空調者,其使用空間可明確劃分,依該隔間冷氣噸數收取;其使用空間無法明確區隔,以總噸數收費。

三、活動中心提供臺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辦理公務活動、召開里民大會、基層建設座談會、里鄰工作會報、社區發展協會會員大會、理監事會及其他經政府機關認定屬公共、公益性質等活動者,得免繳納全部或部分場地使用費。

發佈時間 消息標題 活動簡要說明 功能
暫無資料

上課期間 課程名稱 上課時間 課程師資 名額
暫無資料

開放日期 開放時間
2025/4/28( 一 ) 08:00 - 12:00 市民休閒運動書報閱讀 
2025/4/29( 二 ) 08:00 - 12:00 市民休閒運動書報閱讀 
2025/4/30( 三 ) 08:00 - 12:00 市民休閒運動書報閱讀 
2025/5/1( 四 )  
2025/5/2( 五 )  
2025/5/3( 六 )  
2025/5/4( 日 )  
2025/5/5( 一 )  
2025/5/6( 二 )  
2025/5/7( 三 )  
2025/5/8( 四 )  
2025/5/9( 五 )  
2025/5/10( 六 )  
2025/5/11( 日 )  
2025/5/12( 一 )  

場地名稱 冷氣 投影機 伴唱設備 容納人數 功能
一樓禮堂 350人 線上借用

開元元寶里(無頂樓照片)

元寶里辦公處

休息室內景

休息室外景

冷氣

冷氣

冷氣

控音室

廁所內景

廁所內景

廁所外景

開元元寶大門外景

開元里辦公處

禮堂全景

禮堂全景

禮堂全景

禮堂全景

禮堂講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