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南區】理想大安社區聯合活動中心
區 域:安南區
里 別:大安里
地 址:臺南市安南區大安街135號
管理人員:理事長陳逢祥
聯絡電話:06-2553929 0914101587
容納人數:320人
全總面積:1178.97平方公尺
竣工日期:2007/9/22
本活動中心為2樓鋼筋混凝土造建物(總樓地板面積為1123.81平方公尺),使用空間如下:
一樓大禮堂(595.92平方公尺)
二樓大禮堂(527.89平方公尺)
臺南市安南區理想大安社區活動中心收費標準
單位:新台幣(元)
場地使用費(每小時)
|
||||||
本活動中心使用空間
(樓地板面積m2)
|
大型
(面積301平方公尺以上)
|
中型
(面積150平方公尺以上300平方公尺以下)
|
小型
(面積150平方公尺以下)
|
|||
婚宴
|
一般活動
|
婚宴
|
一般活動
|
婚宴
|
一般活動
|
|
1F
595.92m2
|
650
|
500
|
|
|
|
|
2F
527.89m2
|
|
|
|
350
(部份借用)
|
|
|
3F
m2
|
|
|
|
|
|
|
4F
m2
|
|
|
|
|
|
|
冷氣費(每台每小時)
|
||||||
1F
|
10 噸 200 元 、 2.5 噸 100 元(冷氣8台10頓、1台2.5頓)
|
|||||
2F
|
10 噸 200 元、 5 噸 100 元(冷氣3台10頓、2台5頓)
|
|||||
3F
|
噸 元
|
|||||
4F
|
噸 元
|
|||||
停車埸地費(每小時)
|
||||||
停車場地
|
每小時 元/每格位
|
附註:
1、「社團活動視實際情形酌予減免收費」,例如:歌唱班、跳舞班、瑜珈班、外丹功……等。-依【臺南市里社區活動中心設置使用管理辦法】第十六 條 活動中心提供本府及所屬機關、學校辦理公務活動,或召開里民大會、基層建設座談會、里鄰工作會報、社區會員大會、理監事會及其他經區公所認定屬公共、公益性質等活動者,得免繳納全部或部分費用。
2、依新訂管理辦法,活動中心只收取場地使用費,清潔費用如何處理?
答:場地借用人使用後需自行回復原狀或委請第三人協助處理,處理費用(清潔費)由雙方自行協定。
臺南市里(社區)活動中心場地收費基準表 單位:新臺幣元
類 型 (實際使用面積/ 單位:平方公尺) |
場地使用費 |
||
第一級區 |
第二級區 |
第三級區 |
|
大 型 (三百零一以上) |
四百五十 |
三百 |
一百五十 |
中 型 (一百五十一以上至 三百以下) |
三百 |
二百 |
一百 |
小 型 (一百五十以下) |
一百五十 |
一百 |
五十 |
備註: 一、場地使用費均以每小時為計價單位,未滿一小時者,以一小時計,各區活動中心每小時收費下限如表列數額。但因辦理活動(如課程),每次期間在一個月以上三個月以下者,得以不低於第三級區收費基準計算。 二、各場地如有使用冷(暖)氣者,其收費金額下限如下: (一)冷(暖)氣機使用費均以每小時為計價單位,每台噸數五噸以下收費一百元;六噸至十噸收費二百元;十一噸以上收費三百元。 (二)使用中央空調者,其使用空間可明確劃分,依該隔間冷(暖)氣噸數收取;其使用空間無法明確區隔,以總噸數收費。 三、各活動中心如有提供停車場地者,每輛車得酌收場地使用費,每小時收費下限為十元。 |
發佈時間 | 消息標題 | 活動簡要說明 | 功能 |
---|---|---|---|
暫無資料 |
上課期間 | 課程名稱 | 上課時間 | 課程師資 | 名額 |
---|---|---|---|---|
暫無資料 |
開放日期 | 開放時間 |
---|---|
2025/3/21( 五 ) | 08:00 - 21:30 開放 |
2025/3/22( 六 ) | 08:00 - 21:30 開放 |
2025/3/23( 日 ) | 08:00 - 21:30 開放 |
2025/3/24( 一 ) | 08:00 - 21:30 開放 |
2025/3/25( 二 ) | 08:00 - 21:30 開放 |
2025/3/26( 三 ) | 08:00 - 21:30 開放 |
2025/3/27( 四 ) | 08:00 - 21:30 開放 |
2025/3/28( 五 ) | 08:00 - 21:30 開放 |
2025/3/29( 六 ) | 08:00 - 21:30 開放 |
2025/3/30( 日 ) | 08:00 - 21:30 開放 |
2025/3/31( 一 ) | 08:00 - 21:30 開放 |
2025/4/1( 二 ) | |
2025/4/2( 三 ) | |
2025/4/3( 四 ) | |
2025/4/4( 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