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區】光復里活動中心
◎樓層簡介及面積坪數:
(1)一樓禮堂:面積198.0235 m2
(2)二樓教室:面積151.183 m2
(3)頂樓:僅是一平台
臺南市永康區光復里活動中心場地收費標準(單位:新臺幣元)
收費標準 活動類型 |
場地使用費 |
冷氣收費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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宴客、餐敘 |
一樓禮堂 (198.0235m2) |
7,000元/場/4小時 |
1.卡拉OK免費;需由申請人聘請專人操作,若損害須負賠償責任。 2.不含垃圾清潔及清運。 3.本場地備有10頓冷氣1台及5.5噸冷氣2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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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活動及課程 |
一樓禮堂 (198.0235m2) |
500元/每小時 |
600元/每小時 |
本場地備有10頓冷氣1台及5.5噸冷氣2台 |
二樓教室(151.183m2) |
500元/每小時 |
600元/每小時 |
本場地備有5.5噸冷氣3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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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一、宴客每場以4小時為1單位,未滿4小時,以4小時計;超過4小時,每小時以新台幣2,000元計收,未滿1小時,以1小時計。 二、課程、活動場地使用費均以每小時為計價單位,未滿1小時者,以1小時計。三、因不可抗力災變致不能使用時,申請者得向區公所申請延期使用或無息退還所繳之場地費用。 四、申請者因故不使用或延期使用,應於原訂使用日3日前,向區公所辦理註銷或改期手續,逾期不予受理,所繳納之場地費用不予退還。 五、場地使用費係指活動中心基本設備、水電費、維護費;若為大型活動如宴客或餐敘等因油污清潔不易且有大量垃圾,申請人須自行清理場地,於活動結束後二小時內清理完畢(含垃圾清運)並恢復原狀。 六、場地借用完畢後,私人財物請一併帶走,勿放置於活動中心內。 七、活動中心提供下列活動,並經管理機關核定後得免繳納全部或部分費用:(一)臺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辦理公務活動。(二)召開里民大會。(三)基層建設座談會。(四)里鄰工作會報。(五)社區發展協會會員大會、理監事會。(六)其他公共、公益性質等活動。 八、如於借用期間發生停電等不可抗力事件,因本活動中心未備有不斷電系統等備源設備,故除退還已支付之冷氣費用外,本活動中心概不負責其他損失。 九、申請使用活動中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使用;已核准者,應停止使用,必要時得通知有關機關依法處理;造成公物損害者,並應照價賠償: (一)違反政府法令規定。 (二)違反公共秩序、善良風俗或存有安全顧慮。 (三)未經市府核准為出租、營業或類似行為。 (四)自行變更使用內容或轉讓他人使用。 (五)活動影響週邊鄰居安寧,經勸導不改善。 (六)最近一年內使用場地,曾不遵守管理規定。 (七)蓄意破壞公物。 (八)其他違反各該活動中心之規定。 |
發佈時間 | 消息標題 | 活動簡要說明 | 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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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無資料 |
上課期間 | 課程名稱 | 上課時間 | 課程師資 | 名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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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無資料 |
開放日期 | 開放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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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22( 六 ) | |
2025/2/23( 日 ) | |
2025/2/24( 一 ) | |
2025/2/25( 二 ) | |
2025/2/26( 三 ) | |
2025/2/27( 四 ) | |
2025/2/28( 五 ) | |
2025/3/1( 六 ) | |
2025/3/2( 日 ) | |
2025/3/3( 一 ) | |
2025/3/4( 二 ) | |
2025/3/5( 三 ) | |
2025/3/6( 四 ) | |
2025/3/7( 五 ) | |
2025/3/8( 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