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里區】第二聯合活動中心
◎樓層簡介及面積坪數:
(1)一樓:禮堂(樓地板總面積:993.52平方公尺)
臺南市佳里區第二活動中心場地收費標準(單位:新臺幣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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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標準 活動類型 |
場地使用費 |
冷氣使用費 |
清潔費 (代收代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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宴客、餐敘 |
一樓禮堂 (含多功能教室) (705㎡) |
4,200元/場/6小時 |
6,600/場/6小時 |
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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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活動 (未含餐敘活動者) |
一樓禮堂 (含多功能教室) (705㎡) |
700元/場/每小時 |
1,100/場/每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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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場地使用費及冷氣設備使用費以實際借用時數計算,以每小時為計價單位,未滿1小時者,以1小時計。 二、宴客、餐敘或其他類大型活動造成場地髒亂、油污清潔不易且有大型垃圾,需繳納清潔費委由本所代為僱工辦理;酒瓶請宴席主辦人自行清理,勿將瓶子放置活動中心內。 三、本活動中心計提供5噸冷氣機11部,啟用時段皆有專人操作;各項設備如因使用者損壞應賠償相關費用。 四、申請使用本活動中心應於活動5日前向本所提出申請,並同時繳納場地使用費及冷氣使用費(若需本所代為僱工清潔者,同時繳納清潔費),而同一時間有2人以上提出申請,以先完成繳交費用程序者取得使用權利;申請者因故不使用,或延期使用,應於原訂使用日3日前,向本所辦理註銷或改期手續,逾期不予受理,所繳交之場地使用費不予退還。 五、本活動中心依申請活動種類分為以下之時段: (一)一般活動使用時段分為: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2時至5時、下午5時至10時,前開時段均可視實際狀況調整。 (二)宴客及餐敘活動使用時段為:上午9時至下午3時、下午4時至10時,借用時段均為一場次固定6小時之使用期間,不得延長或縮短。 六、活動中心提供臺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辦理公務活動,或召開里民大會、基層建設座談會、里鄰工作會報、社區會員大會、理監事會及其他經區公所認定屬公共、公益性質等活動者,得免繳納全部或部分費用;惟辦理活動(如課程)每次期間在1個月以上3個月以下者,場地使用費以每小時新臺幣150元計費。 七、依據臺南市政府「臺南市各類噪音管制區內,不得從事妨礙他人生活環境安寧之時間、地區或場所」公告,該公告事項第1點規定: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內,晚上十時至翌日七時不得從事使用擴音設施從事婚慶活動,該公告事項第六點規定:違反公告事項者,依噪音管制法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請使用單位(人)聯絡各工作人員,避免於晚上十時至翌日七時從事任何產生噪音之工作,影響週遭居民安寧,如違反前開規定受檢舉者,本所將配合相關單位提供使用人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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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動日期 | 消息標題 | 活動簡要說明 | 功能 |
|---|---|---|---|
| 2026/8/1 | 115年佳里區市民學苑課程「烏克麗麗玩真的」 | 115年佳里區市民學苑課程「烏克麗麗玩真的」... | 觀看內容 |
| 上課期間 | 課程名稱 | 上課時間 | 課程師資 | 名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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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8/1~2026/8/29 | 115年佳里區市民學苑課程「烏克麗麗玩真的」 | 每週六 [14:00-17:00] |
李國禎 老師 | 20 |
| 開放日期 | 開放時間 |
|---|---|
| 2026/5/25( 一 ) | 08:00 - 17:30 開放民眾使用 |
| 2026/5/26( 二 ) | 08:00 - 17:30 開放民眾使用 |
| 2026/5/27( 三 ) | 08:00 - 17:30 開放民眾使用 |
| 2026/5/28( 四 ) | 08:00 - 17:30 開放民眾使用 |
| 2026/5/29( 五 ) | 08:00 - 17:30 開放民眾使用 |
| 2026/5/30( 六 ) | 08:00 - 17:30 開放民眾使用 |
| 2026/5/31( 日 ) | 08:00 - 17:30 開放民眾使用 |
| 2026/6/1( 一 ) | |
| 2026/6/2( 二 ) | |
| 2026/6/3( 三 ) | |
| 2026/6/4( 四 ) | |
| 2026/6/5( 五 ) | |
| 2026/6/6( 六 ) | |
| 2026/6/7( 日 ) | |
| 2026/6/8( 一 ) |
| 場地名稱 | 冷氣 | 投影機 | 伴唱設備 | 容納人數 | 功能 |
|---|---|---|---|---|---|
| 佳里區第二聯合活動中心 | 有 | 有 | 有 | 300人 | 線上借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