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區】大橋集會所
大橋集會所現因內部整頓問題,將於114年5月29日起暫停開放,
重新開放時間將另行公告,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樓層簡介及面積坪數:
(1)一樓活動室:面積257.16 m2
臺南市永康區大橋集會所場地收費標準(單位:新臺幣元)
收費標準 活動類型 |
場地使用費 |
冷氣收費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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宴客、餐敘 |
一樓禮堂 (257.16m2) |
5,000元/場/4小時 |
場地無冷氣設備 |
1.卡拉OK免費;需由申請人聘請專人操作,若損害須負賠償責任。 2.不含垃圾清潔及清運。 |
活動及課程 |
一樓禮堂 (257.16m2) |
500元/小時 |
場地無冷氣設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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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一、宴客每場以4小時為1單位,未滿4小時,以4小時計;課程場地使用費均以每小時為計價單位,未滿1小時者,以1小時計。 二、因不可抗力災變致不能使用時,申請者得向區公所申請延期使用或無息退還所繳之場地費用。 三、申請者因故不使用或延期使用,應於原訂使用日3日前,向區公所辦理註銷或改期手續,逾期不予受理,所繳納之場地費用不予退還。 四、場地使用費係指活動中心基本設備、水電費、維護費;若為大型活動如宴客或餐敘等因油污清潔不易且有大量垃圾,申請人須自行清理場地,於活動結束後二小時內清理完畢(含垃圾清運)並恢復原狀。 五、場地借用完畢後,私人財物請一併帶走,勿放置於活動中心內。 六、活動中心提供下列活動,並經管理機關核定後得免繳納全部或部分費用:一、臺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辦理公務活動。二、召開里民大會。三、基層建設座談會。四、里鄰工作會報。五、社區發展協會會員大會、理監事會。六、其他公共、公益性質等活動。 七、如於借用期間發生停電等不可抗力事件,因本活動中心未備有不斷電系統等備源設備,故除退還已支付之冷氣費用外,本活動中心概不負責其他損失。 八、申請使用活動中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使用;已核准者,應停止使用,必要時得通知有關機關依法處理;造成公物損害者,並應照價賠償: (一)違反政府法令規定。 (二)違反公共秩序、善良風俗或存有安全顧慮。 (三)未經市府核准為出租、營業或類似行為。 (四)自行變更使用內容或轉讓他人使用。 (五)活動影響週邊鄰居安寧,經勸導不改善。 (六)最近一年內使用場地,曾不遵守管理規定。 (七)蓄意破壞公物。 (八)其他違反各該活動中心之規定。 |
上課期間 | 課程名稱 | 上課時間 | 課程師資 | 名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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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無資料 |
開放日期 | 開放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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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6/28( 六 ) | |
2025/6/29( 日 ) | |
2025/6/30( 一 ) |
09:00 - 12:00 里民休閒活動 14:00 - 17:00 里民休閒活動 14:00 - 17:00 里民休閒活動 |
2025/7/1( 二 ) | |
2025/7/2( 三 ) | |
2025/7/3( 四 ) | |
2025/7/4( 五 ) | |
2025/7/5( 六 ) | |
2025/7/6( 日 ) | |
2025/7/7( 一 ) | |
2025/7/8( 二 ) | |
2025/7/9( 三 ) | |
2025/7/10( 四 ) | |
2025/7/11( 五 ) | |
2025/7/12( 六 ) |
場地名稱 | 冷氣 | 投影機 | 伴唱設備 | 容納人數 | 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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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樓場地(暫停開放) | 無 | 無 | 有 | 50人 | 線上借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