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區】北灣北興里活動中心
◎樓層簡介及面積坪數:
(1)一樓禮堂:面積146.77m2
(2)頂樓:僅是ㄧ平台
臺南市永康區北興北灣里活動中心場地收費標準(單位:新臺幣元)
收費標準 活動類型 |
場地使用費 |
冷氣收費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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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及課程 |
一樓禮堂 (146.77m2) |
500元/每小時 |
100元/時/台/5噸 200元/時/台/10噸 |
1.本場地備有5噸冷氣2台、10噸冷氣1台 2.場地清潔與音響操作由借用人自行負責 |
備註: 一、課程場地使用費均以每小時為計價單位,未滿1小時者,以1小時計;場地使用冷氣者,均以每小時為計價單位。 二、因不可抗力災變致不能使用時,申請者得向區公所申請延期使用或無息退還所繳之場地費用。 三、申請者因故不使用或延期使用,應於原訂使用日3日前,向區公所辦理註銷或改期手續,逾期不予受理,所繳納之場地費用不予退還。 四、場地使用費係指活動中心基本設備、水電費、維護費;若為大型活動如宴客或餐敘等因油污清潔不易且有大量垃圾,申請人須自行清理場地,於活動結束後二小時內清理完畢(含垃圾清運)並恢復原狀。 五、場地借用完畢後,私人財物請一併帶走,勿放置於活動中心內。 六、活動中心提供下列活動,並經管理機關核定後得免繳納全部或部分費用:一、臺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辦理公務活動。二、召開里民大會。三、基層建設座談會。四、里鄰工作會報。五、社區發展協會會員大會、理監事會。六、其他公共、公益性質等活動。 七、如於借用期間發生停電等不可抗力事件,因本活動中心未備有不斷電系統等備源設備,故除退還已支付之冷氣費用外,本活動中心概不負責其他損失。 八、申請使用活動中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使用;已核准者,應停止使用,必要時得通知有關機關依法處理;造成公物損害者,並應照價賠償: (一)違反政府法令規定。 (二)違反公共秩序、善良風俗或存有安全顧慮。 (三)未經市府核准為出租、營業或類似行為。 (四)自行變更使用內容或轉讓他人使用。 (五)活動影響週邊鄰居安寧,經勸導不改善。 (六)最近一年內使用場地,曾不遵守管理規定。 (七)蓄意破壞公物。 (八)其他違反各該活動中心之規定。 |
發佈時間 | 消息標題 | 活動簡要說明 | 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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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無資料 |
上課期間 | 課程名稱 | 上課時間 | 課程師資 | 名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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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7/2~2025/7/23 | 114年市民學苑課程-簡單學英文 | 每週3 [9:00-12:00] |
講師:劉建廷 | 30 |
2025/1/2~2025/12/31 | 關懷據點課程─健康促進活動 | 每週3 [14:00-17:00] |
30 | |
2025/1/2~2025/12/31 | 關懷據點課程─健康促進活動 | 每週3 [9:00-12:00] |
30 | |
2025/1/2~2025/12/31 | 關懷據點課程─測量血壓、體溫 | 每週1,2,3,4,5 [8:30-9:00] |
30 |
開放日期 | 開放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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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4/29( 二 ) |
08:30 - 11:30 里民使用 13:30 - 16:30 里民使用 |
2025/4/30( 三 ) |
08:30 - 11:30 里民使用 13:30 - 16:30 里民使用 |
2025/5/1( 四 ) | |
2025/5/2( 五 ) | |
2025/5/3( 六 ) | |
2025/5/4( 日 ) | |
2025/5/5( 一 ) | |
2025/5/6( 二 ) | |
2025/5/7( 三 ) | |
2025/5/8( 四 ) | |
2025/5/9( 五 ) | |
2025/5/10( 六 ) | |
2025/5/11( 日 ) | |
2025/5/12( 一 ) | |
2025/5/13( 二 ) |
場地名稱 | 冷氣 | 投影機 | 伴唱設備 | 容納人數 | 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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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樓活動室 | 有 | 無 | 無 | 50人 | 線上借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