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區】永華里活動中心
『場地借用申請,請先聯絡管理員確認時間』
◎樓層簡介及面積坪數:
(1)一樓:禮堂(樓地板面積:125.33平方公尺)
(2)二樓:教室(樓地板面積:96.28平方公尺)
臺南市中西區永華里活動中心場地收費標準(單位:新臺幣元)
收費標準 活動類型 |
場地使用費 (每小時) |
冷氣收費 (每台每小時)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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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及課程 |
1F禮堂 (125.33m2) |
150元起 |
100元 |
冷氣5噸 |
2F教室 (96.28m2) |
150元起 |
100元 |
冷氣5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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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中西區公所活動中心使用規定 依據臺南市里社區活動中心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申請方式: 1. 請先與活動中心管理人員聯絡,並於借用日期5日前向區公所辦理申請,經區公所審核通過完成繳費手續者,始得使用。 2. 申請者因故不使用,或延期使用,應於原訂使用日3日前,向區公所或管理人員辦理註銷或改期手續,逾期不予受理,所繳交之場地使用費不予退還。 3. 公所及里辦公處因公務辦理之活動有優先使用權。
相關規定: 1. 不得超時使用並應於使用完畢後恢復原狀。 2. 未經公所同意,不得置放私人物品於活動中心,違者公告七日限期改善,未改善者,公所逕予處理。 3. 不得留宿及設置戶籍。 4. 申請使用活動中心之機關團體或個人,對於使用期間之公共秩序、安全維護及意外事件應自行處理。 5. 不得違返政府法令規定。 6. 不得違反公共秩序、善良風俗或存有安全顧慮。活動若影響週邊鄰居安寧需立即改善。 7. 不得未經市府核准為出租、營業或類似行為。 8.不得自行變更使用內容或轉讓他人使用。 9.不得破壞公物。 10.應遵守活動中心管理人員所提之相關規勸。
違者已核准之使用者,立即廢止許可使用,所繳費用不得要求退還,並接受有關機關依法處理;造成公物損害者,應照價賠償。 |
發佈時間 | 消息標題 | 活動簡要說明 | 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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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無資料 |
上課期間 | 課程名稱 | 上課時間 | 課程師資 | 名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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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無資料 |
開放日期 | 開放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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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4/1( 二 ) | |
2025/4/2( 三 ) | |
2025/4/3( 四 ) | |
2025/4/4( 五 ) | |
2025/4/5( 六 ) | |
2025/4/6( 日 ) | |
2025/4/7( 一 ) | |
2025/4/8( 二 ) | |
2025/4/9( 三 ) | |
2025/4/10( 四 ) | |
2025/4/11( 五 ) | |
2025/4/12( 六 ) | |
2025/4/13( 日 ) | |
2025/4/14( 一 ) | |
2025/4/15( 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