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租借申請開放時間:周一至周五08:00-17:00
2.本場地以公務機關辦理之公務活動或其他具公益性質之活動為主
3.線上填寫借用申請資料不等於借用成功,
請於填寫資料完畢後向場地管理單位聯絡,
經申請核准後再向管理單位聯絡繳費事宜,勿自行前往公所繳費。
4.請申請使用人至遲於五日前提出申請,
5.繳費期限至遲為場地借用日期五天前
6.本場地因空間及設備因素不開放宴客租借使用
7.租借時間須包含場地布置及場地復原之時間
※管理單位保有場地是否出借之權利
地 址:70801 台南市永華路二段6號8樓(民政局)|電 話:06-2991111|瀏覽本站建議使用1024×768解析度, IE5.0以上版本上班時間:上午08:00-12:00;下午13:30-17:30;彈性上班時間:08:00-08:30;17: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