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用及收費:
(一)、場地使用費均以每小時為計價單位,未滿一小時者,以一小時計算,活動中心一層樓每小時收費新臺幣100元。
(二)、一般民眾、社團借用場地時,應於5日前向管理單位申請核准後始得使用。
(三)、租借喜宴收費時間以開始使用水電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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