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01修訂
活動類型 收費標準
場地使用費
冷氣收費
備 註
一樓禮堂
469.55 m2
宴 客
5000/場/4小時
2400/場/4小時
(不含新娘休息室)
★不含卡拉OK、播放費、場地清潔、垃圾清運費。
20噸(2台)一台每小時300元
大型活動
1000/每小時
600/每小時(不含新娘休息室)
課 程
450 /每小時
二樓禮堂
177.91 m2
小型活動
600/每小時
100/每小時(不含新娘休息室)
5噸(1台分離式)一台每小時100元
300/每小時
附註:
1、「社團活動視實際情形酌予減免收費」,例如:歌唱班、跳舞班、瑜珈班、外丹功……等。-依【臺南市里社區活動中心設置使用管理辦法】第 十六 條 活動中心提供本府及所屬機關、學校辦理公務活動,或召開里民大會、基層建設座談會、里鄰工作會報、社區會員大會、理監事會及其他經區公所認定屬公共、公益性質等活動者,得免繳納全部或部分費用。
2、依新訂管理辦法,活動中心只收取場地使用費,清潔費用如何處理?
地 址:70801 台南市永華路二段6號8樓(民政局)|電 話:06-2991111|瀏覽本站建議使用1024×768解析度, IE5.0以上版本上班時間:上午08:00-12:00;下午13:30-17:30;彈性上班時間:08:00-08:30;17: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