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沙田活動中心1樓面積約平方公尺借用一小時100元,未滿一小時以一小時計,並收取總費用1倍之保證金。
二、為維護著作權法,請勿於本場所提供之電腦伴唱機任意灌錄歌曲。
三、場地使用費係指活動中心基本設備、水電費、維護費及簡單清潔;申請人需自行清理場地,於活動結束後2小時內清理完畢(含垃圾清運)並回復原狀。
四、活動中心提供臺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辦理公務活動、或召開里民大會、基層建設座談會、里鄰工作會報、社區會員大會及經區公所認定屬公共、公益性質等活動者,得免繳納全部或部分費用。
五、請勿於本場所使用含有非法灌錄歌曲及未取得公開演出權之電腦伴唱機,若因以上行為而產生侵害著作權法等情事者,請行為人自負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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