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北區文元文成元美里聯合活動中心場地收費標準 單位:新臺幣元
收費標準 活動類型 場地使用費 冷氣收費 備註 宴 客 一樓禮堂 3,000/場/3小時* 1,500/場/3小時 (含新娘休息室) *不含卡拉OK播放費、垃圾清潔及清運費。 大型活動 一樓禮堂 500/每小時 500/每小時 課程 一樓禮堂 300/每小時 500/每小時 三樓大會議室 300/每小時 200/每小時 三樓歌唱教室 150/每小時 200/每小時 三樓媽媽教室 150/每小時 200/每小時 四樓跆拳瑜珈教室 150/每小時 四樓教室A 150/每小時 200/每小時 四樓教室B 150/每小時 200/每小時 備註: 一、課程場地使用費均以每小時為計價單位,未滿一小時者,以一小時計。實際使用面積150㎡以下150元、151㎡以上至300㎡以下300元、301㎡以上450元(以上為收費下限)。 二、場地使用冷氣者,其收費金額下限如下: (一)冷氣機使用費均以每小時為計價單位,每台噸數五噸以下收費一百元;六噸至十噸收費二百元;十一噸以上收費三百元。實際收費如上列收費標準表。 (二)使用中央空調者,其使用空間可明確劃分,以總噸數收費。 三、場地使用費係指活動中心基本設備、水電費、維護費及簡單清潔;另大型活動如宴客因油污清潔不易且有大量垃圾,申請人需自行清理場地,於活動結束後2小時內清理完畢(含垃圾清運)並回復原狀。 四、辦理宴客等大型活動,經核准後應先繳納部分場地使用費2000元。 五、活動中心提供臺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辦理公務活動,或召開里民大會、基層建設座談會、里鄰工作會報、社區會員大會、理監事會及其他經區公所認定屬公共、公益性質等活動者,得免繳納全部或部分費用。
地 址:70801 台南市永華路二段6號8樓(民政局)|電 話:06-2991111|瀏覽本站建議使用1024×768解析度, IE5.0以上版本上班時間:上午08:00-12:00;下午13:30-17:30;彈性上班時間:08:00-08:30;17: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