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層:里辦公處、禮堂、社區發展會議及各活動、課程使用、社區關懷中心(面積832.91平方公尺)
收費標準
課程及樓層 |
場地使用費 |
冷氣收費 |
備註 |
一樓 |
100元/1小時 |
每台2.5噸
100元/1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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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含卡拉ok播放費,垃圾清潔及清運費 |
備註:
一.場地使用費均以每小時為計價單位,半小時以上未滿一小時者,以一小時計
二,冷氣機使用費均以每小時為計價單位,每台噸數五噸以下收費100元;六噸至十噸收費200元,十一噸以上收費300元
三.提供臺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辦理公務活動,或召開里民大會,社區會員大會,理監事會及其他經區公所認定屬公共,公益性質等活動者,得免繳納全部或部分費用.
四.申請方式:請於活動5日前逕向區公所申請,經區公所審核通過並完成繳納相關費用.
五.其他相關規定請依臺南市里社區活動中心設置管理辦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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