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inan City District Activity Center

2樓地板教室

崙頂新厝里聯合活動中心:2樓地板教室


容納人數:100人
開放時間:每週星期一,星期二,星期三,星期四,星期五
設置冷氣:4台
設置投影機:
設置卡拉OK:
場地使用費:一般:100元/小時 課程:100元/小時
冷氣費:一般:100元/台小時
保證金:一般:1倍
備註:場地使用費 1.依臺南市里社區活動中心設置使用管理辦法,本區活動中心屬第二級區小型,場地使用費每小時收費下限為新台幣100元,場地使用費均以每小時為計價單位,未滿一小時者,以一小時計。 2.活動中心提供本府及所屬機關、學校辦理公務活動,或召開里民大會、基層建設座談會、里鄰工作會報、社區會員大會、理監事會及其他經區公所認定屬公共、公益性質等活動者,得免繳納全部或部分費用。 保證金 1.依其收費標準收取費用及總費用1倍之保證金,申請人繳納後始得使用。 2.申請人使用後,經區公所認場地已回復原狀者,保證金應全數無息退還;有損壞公物或致場地髒亂者,由保證金中照價扣除損壞賠償金額及清潔費用。
管理人員:里幹事 方儷倩
聯絡電話:2302582 
 
星期一 星期二 星期三 星期四 星期五 星期六 星期日
若無勾選星期,則會每天皆借用(借用日期最長日期可借用至90天)
單次借用未滿1小時以1小時計;多重借用倘未滿1小時借2場次以上者,得以併計
 是  台  分鐘

注意事項:

  • 以上計算之應繳費用為預估金額,實際應繳金額依公所核定為憑。
  • 申請者因故不使用,或延期使用,應於原訂使用日3日前辦理註銷或改期手續,逾期不予受理,所繳交之場地使用費不予退還。
  • 若付費方式選擇線上刷卡
    1. 申請者需自行負擔2.45%之手續費用。
    2. 若繳費完成後欲取消申借,請於使用日3日前提出,待銀行入帳後至公所臨櫃申請退款且不退還手續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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