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軍區】鯤鯓鯤溟里聯合活動中心
◎樓層簡介及面積坪數:
(1)一樓:禮堂(198平方公尺)、迴廊、男廁、女廁、無障礙廁所,活動中心外附設2格汽車停車位。
臺南市將軍區鯤鯓鯤溟里聯合活動中心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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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間名稱 (面積:M²) |
活動類型 |
場地使用費(元/1小時) |
冷氣使用費(元/1小時) |
保證金(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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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堂 (198M²) |
宴客 |
600 |
600 |
場地使用費總收取費用1倍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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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課程 |
300 |
600 |
場地使用費總收取費用1倍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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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一、宴客場地使用費每場以5小時計算(10:00-15:00、16:30-21:30),場地使用費3,000元/1場,冷氣使用費每場以4小時計算(11:00-15:00、17:30-21:30),冷氣使用費2,400元/1場,如有延長,延長時間以每小時計算。 二、會議、課程場地使用費及冷氣使用費以每小時為計價單位,未滿1小時者,以1小時計。 三、場地使用者,應於使用前5日繳納場地使用費及保證金,並負責場地之佈置、復原及垃圾清運等工作;申請者因故不使用,或延期使用,應於原訂使用日3日前,向區公所或管理人員辦理註銷或改期手續,逾期不予受理,所繳交之場地使用費不予退還。另大型活動如宴客因油污清潔不易且有大量垃圾,申請人需自行清理場地,於活動結束後2小時內清理完畢(含垃圾清運)並回復原狀。 四、借用場地,嚴禁於本活動中心周邊草地上烹煮食材,以避免發生危險。 五、保證金於活動結束後,由申請者持保證金收據辦理無息退還(如以匯款方式退還保證金,將會扣取轉帳手續費)。但未依規定回復原狀及垃圾清運等工作,保證金不予退還。場地使用者損壞設備或場地時,應回復原狀或按市價賠償。前項賠償金額自保證金內扣除,不足時另追償之。 六、活動中心提供臺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辦理公務活動,或召開里民大會、基層建設座談會、里鄰工作會報、社區會員大會、理監事會及其他經區公所認定屬公共、公益性質等活動者,得免繳納全部或部分費用,但須妥善愛惜使用。 七、申請使用活動中心之機關、機構、團體或個人,對於使用期間之公共秩序、安全維護及意外事件,應自行負責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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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動日期 | 消息標題 | 活動簡要說明 | 功能 |
|---|---|---|---|
| 暫無資料 | |||
| 上課期間 | 課程名稱 | 上課時間 | 課程師資 | 名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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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暫無資料 | ||||
| 開放日期 | 開放時間 |
|---|---|
| 2026/4/18( 六 ) | |
| 2026/4/19( 日 ) | |
| 2026/4/20( 一 ) | 19:00 - 21:00 供民眾休閒聚會使用 |
| 2026/4/21( 二 ) |
09:00 - 12:00 麻豆新樓醫院駐診 12:00 - 21:00 供民眾休閒聚會使用 |
| 2026/4/22( 三 ) | 19:00 - 21:00 供民眾休閒聚會使用 |
| 2026/4/23( 四 ) | 19:00 - 21:00 供民眾休閒聚會使用 |
| 2026/4/24( 五 ) |
14:00 - 17:00 瑞祥中醫診所駐診 19:00 - 21:00 供民眾休閒聚會使用 |
| 2026/4/25( 六 ) | |
| 2026/4/26( 日 ) | |
| 2026/4/27( 一 ) | 19:00 - 21:00 供民眾休閒聚會使用 |
| 2026/4/28( 二 ) |
09:00 - 12:00 麻豆新樓醫院駐診 12:00 - 21:00 供民眾休閒聚會使用 |
| 2026/4/29( 三 ) | 19:00 - 21:00 供民眾休閒聚會使用 |
| 2026/4/30( 四 ) | 19:00 - 21:00 供民眾休閒聚會使用 |
| 2026/5/1( 五 ) | |
| 2026/5/2( 六 ) |
| 場地名稱 | 冷氣 | 投影機 | 伴唱設備 | 容納人數 | 功能 |
|---|---|---|---|---|---|
| 鯤鯓鯤溟里聯合活動中心 | 有 | 有 | 有 | 100人 | 線上借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