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樓禮堂課程,場地使用費每小時450元。
備註:
一.課程場地使用費均以每小時為計價單位,未滿一小時者,以一小時計。實際使用面積150平方公尺以下150元‧151平方公尺以上至300平方公尺以下300元‧301平方公尺以上450元〈以上為收費下限〉。
二.場地使用冷氣者,其收費金額下限如下:
冷氣機使用費均以每小時為計價單位,每台噸數五噸以下收費一百元;六噸至十噸收費二百元;十一噸以上收費三百元。
三.本活動中心有提供停車場地者,每輛車得酌收場地使用費,每小時為20元。
四.場地使用費係指活動中心基本設備‧水電費、維護費及簡單清潔,另大型活動如宴客因油污清潔不易且有大量垃圾,申請人需自行清理場地,於活動結束後2小時內清理完畢並〈含垃圾清運〉並回復原狀。
五.辦理宴客等大型活動,經核准後應先繳納部分場地使用費2000元。
六.活動中心提供臺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辦理各式活動‧或召開里民大會、基層建設座談會、里鄰工作會報、社區會員大會、理監事會及其他經區公所認定屬公共、公益性質等活動者,得免繳全部或部分費用。
※注意!線上填寫借用申請資料「不」等於借用成功,請民眾於填寫資料完畢後逕向場地管理人員聯絡該日是否可提供借用, 若該日可借用再向區公所管理員或里幹事聯絡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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