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稅
申報及繳納:房屋所有權移轉,應於訂約之日起30日內申報及繳納。
貼心小叮嚀:因買賣、交換、贈與取得建造完成前房屋,以承受人為建造執照原始起造人或中途變更起造人並取得使用執照者,應由使用執照所載起造人於核發使用執照之日起滿60日內申報繳納契稅。
繳稅的人: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
土地增值稅
申報及繳納:土地所有權移轉,應於訂約之日起30日內申報及繳納。
貼心小叮嚀:已辦重購退稅之重購土地,自完成移轉登記日起5年內,若有移轉或改作其他用途之情事,則會追繳原退還稅款。
繳稅的人:
- 買賣或交換:賣方繳納。
- 贈與:受贈人繳納。
娛樂稅
繳納期間:次月1日至10日
貼心小叮嚀:代徵人逾期繳納代徵稅款者,不得扣領獎勵金並應加徵滯納金。
繳稅的人:娛樂場所、娛樂設施或娛樂活動之提供人或舉辦人。
印花稅
繳納期間:
- 各項應稅憑證書立後交付或使用時。
- 核准總繳憑證每逄單月1日至15日(每2個月為1期)。
貼心小叮嚀:由受款人逐期蓋章並註明款項收訖的房屋租賃契約,以收取票據及註明票據名稱、號碼方式處理,可免貼印花。
繳稅的人:立約人或立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