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火警、急難救助電話

市民如有下列緊急事項時,請撥打「119」電話:
1.發生(現)火災案件時。
2.緊急傷病須送醫救護時。
3.意外事故發生有人命待救時。
4.天然災害發生有傷亡之虞時。

災害發生時報案方式

1.保持鎮定,撥報119電話。
2.述明災害地點或附近明顯目標。
3.簡述災情狀況。
4.留下電話及地址,以便進一步聯繫。
5.119若佔線撥不通,可改撥110或1999(市民服務熱線)。
6.聽語障人士行動電話簡訊報案特碼:0911-511915 或 0911-511916。

臺南市政府災害應變中心

  1. 服務電話:2989119
  2. 災害應變中心開設作業:
    本市轄內有發生災害之虞或發生災害時,如認為有必要採取預防災害的措施或災害應變對策,由市府業務主管機關首長向市長報告,市長立即依「臺南市各級災害應變中心作業要點」的規定,指示成立本市災害應變中心,由市長擔任指揮官,市府相關局處派員進駐,本市各區亦視災情成立區級災害應變中心,由區長擔任指揮官,以有效掌握、處理本市災情。
  3. 災害應變告示網:
    颱風豪雨期間,本市災害應變中心開設時,為提供市民即時防災相關整備應變資訊及災情動態,例如:停班停課、警戒公告、防災預告、交管道安、環衛水電、勘災視察、災損訊息等,欲知最新災情訊息,請上「災害應變告示網」。
    網址:https://disaster.tainan.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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