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勞工福利:
照顧職業災害勞工慰問金:
(1)資格條件:設籍本市之勞工因發生職業災(傷)害而遭致死亡、失能及受傷住院。
(2)發放標準:
- 死亡:新臺幣30萬元。
- 失能:第1級至第3級新臺幣10萬元、第4級至第7級新臺幣5萬元、第8級至第15級新臺幣1萬元。
- 受傷住院:連續4-6日新臺幣3,000元、連續7日以上新臺幣5,000元。前項各款慰問金之請領,同一職業災害事件,以發給一次為限;但已依前項其他各款請領慰問金者,應予扣除。
申請人應於勞保局初次核定為職業傷病或職災死亡之日起6個月內,檢具下列文件,向本局提出申請。逾期提出申請者,不予受理。
(3)應備文件:
- 申請書。
- 新式戶口名簿(含詳細記事)或戶籍證明文件。
- 醫師開立之診斷證明書或死亡證明。
- 勞工保險局初次核定職業傷病或職業災害公文正本及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含明細表)。但職業災害死亡勞工遺屬如有特殊情形,得僅檢具其他足以證明職業災害勞工身分文件。
- 存摺影本
- 切結書
- 領款收據
- 其他經本府指定之文件。
服務電話:職災勞工諮詢專線 2991111#8535、8538(永華) 、6377337(民治)
3.職工福利機構設立:
依據職工福利金條例第1條、第2條、第5條及勞動部改制前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2年3月24日勞福1字第0920016167號令規定略以,凡公營、私營之工廠、礦場或平時僱用職工在50人以上之金融機構、公司、行號、農、漁、牧場等之其他企業組織,應提撥職工福利金,並設置職工福利委員會,辦理職工福利事業。符合前述規定之單位,請向市府勞工局洽詢職工福利委員會設立登記事宜,並至勞動部勞工福利資訊網線上申辦(網址:https://wfs.mol.gov.tw/WFWeb/index.aspx)。
4.事業單位設置托兒設施、措施經費補助:
為營造友善職場環境,鼓勵雇主提供員工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協助員工兼顧工作與家庭照顧責任,勞動部訂定「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設置標準及經費補助辦法」申請經費補助網址如下:https://childcare.mol.gov.tw/PageNew/Login.aspx
1. 申請期限:每年分有兩期申請時間,第一期於每年1/1起至2/28(閨年為2/29)止,第二期於每年6/1起至7/15止,上網填寫申請書表後列印,以郵寄方式向勞工局提出申請,申請後由勞工局進行初審後送勞動部核辦。
2.補助標準:
(1) 哺(集)乳室:勞動部最高補助新臺幣2萬元;本市每年最高補助5千元。
(2) 托兒設施:
新興建完成者:勞動部最高補助新臺幣300萬元;本市每年最高補助5萬元。
已設置者:改善或更新設施費費,勞動部每年最高補助新臺幣50萬元;本市每年最高補助5萬元。
(3) 托兒措施:勞動部最高補助新臺幣60萬元;本市每年最高補助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