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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費用補助 |
| 申請條件 |
設籍本市未達就學年齡(疑似)發展遲緩及身心障礙之兒童(領有評估報告書、診斷證明書或身心障礙證明者)。 |
| 應備文件 |
申請表、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早期療育交通紀錄卡、早期療育治療紀錄卡及收據憑證黏貼單、(疑似)發展遲緩證明書、綜合報告書或身心障礙證明影本、郵局存摺封面影本、其他相關文件。 |
| 洽辦方式 |
申請地點:戶籍地區公所
洽詢專線:戶籍地區公所
社會局洽詢專線:06-2951758(永華) |
| 弱勢家庭兒少社區照顧服務 |
| 服務內容 |
就近於社區設立服務據點,提供兒少及其家庭補充性及支持性之服務,降低家庭家長之壓力,提升家庭功能,促進兒少生活品質,以提供社區化及近便性之服務,如家庭訪視、電話諮詢、心理輔導團體輔導、簡易家務指導、親職教育或親子活動、寒暑期兒童少年生活輔導服務、兒童少年休閒服務、課後陪伴、課輔志工服務。 |
| 洽辦方式 |
06-2959111(永華) |
| 育有未滿2歲兒童育兒津貼 |
| 申請條件 |
我國籍兒童,且請領當時符合下列各項條件:
1.未滿2歲。
2.完成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登記。
3.兒童未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
4.未接受公共化或準公共托育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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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補助金額 |
‧衛生福利部自111年8月1日起,調整每月發放金額如下:
- 第1名子女:5,000元。
- 第2名子女:6,000元。
- 第3名以上子女:7,000元。
註:第2、3名以上子女,須主動檢附相關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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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應備文件 |
由申請人(雙親雙方或監護人)提出下列文件:
1.申請表(公所領取、社會局網站下載、線上申請無須準備)。
2.申請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印章(無台灣國籍之外籍配偶需檢附居留證或護照)。
3.兒童戶口名簿(記事欄不省略)。
4.郵局帳戶封面影本(申請人其中一方或兒童本人)。
5.第2、3名以上子女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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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辦理方式 |
1.線上申請:https://twbaby.sfaa.gov.tw/home/index
2.戶政代收:新生兒辦理出生登記時,一併於戶政事務所申請。
3.公所申請:本市各地區公所(社會課)提出申請。
4.郵寄申請:郵寄至兒童戶籍地區公所(社會課)提出申請。
洽詢電話:兒童戶籍地區公所或本市社會局06-295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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