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費用補助
申請條件 設籍本市未達就學年齡(疑似)發展遲緩及身心障礙之兒童(領有評估報告書、診斷證明書或身心障礙證明者)。
應備文件 申請表、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早期療育交通紀錄卡、早期療育治療紀錄卡及收據憑證黏貼單、(疑似)發展遲緩證明書、綜合報告書或身心障礙證明影本、郵局存摺封面影本、其他相關文件。
洽辦方式 申請地點:戶籍地區公所
洽詢專線:戶籍地區公所
社會局洽詢專線:06-2959111(永華)
弱勢家庭兒少社區照顧服務
服務內容 就近於社區設立服務據點,提供兒少及其家庭補充性及支持性之服務,降低家庭家長之壓力,提升家庭功能,促進兒少生活品質,以提供社區化及近便性之服務,如家庭訪視、電話諮詢、心理輔導團體輔導、簡易家務指導、親職教育或親子活動、寒暑期兒童少年生活輔導服務、兒童少年休閒服務、課後陪伴、課輔志工服務。
洽辦方式 06-2959111(永華)

育有未滿2歲兒童育兒津貼
申請條件

本津貼補助對象,請領當時以下3點全應符合:

  1. 育有未滿二歲兒童。

  2. 兒童未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
  3. 未接受托育公共或準公共化服務(指兒童未送托與政府簽訂合作契約之居家托育人員、托嬰中心及社區公共托育家園)。

補助金額
衛生福利部自111年8月1日起,調整每月發放金額如下:
  1. 第1名子女:5,000元。
  2. 第2名子女:6,000元。
  3. 第3名以上子女:7,000元。

註:第2、3名以上子女,須主動檢附相關證明。

應備文件

 

  1. 父母(或監護人)雙方印章及身分證(如其中一方在臺無戶籍或為外籍人士者請檢附居留證,若無居留證請檢附護照)。
  2. 郵局存簿封面影本(父、母、受補助兒童其中一方)。
  3. 戶口名簿。(記事欄不可省略)
辦理方式

申請地點:兒童戶籍所在地區公所
洽詢專線:兒童戶籍地區公所或06-2959111(永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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