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友安置及輔導
服務對象
  1. 街友係指經常性露宿街頭、公共場所或居無定所者。
  2. 街友戶籍、身分經查明者,依下列規定辦理:
  • 具榮民身分,由當地榮民服務處辦理安置。
  • 非本市市民,轉知戶籍所在地社政主管機關。
  • 屬本市市民,經查其有家屬、扶養義務人、監護人或保護人時,通知其家屬、扶養義務人、監護人或保護人領回。經通知而拒不領回,涉有遺棄之行為者,由本府社會局會同警察機關依法處理。
  • 遊民為更生人,應結合更生保護會提供出獄後輔導。

 

服務項目
  1. 提供臨時及短期安置服務。
  2. 提供餐食、沐浴等人道關懷服務。
  3. 協助就醫及醫療補助。
  4. 就業媒合服務。
  5. 協尋家屬、協助返家。
  6. 協助補辦證件。
  7. 相關社會福利服務申請及轉介等。
  8. 輔導儲蓄理財。
  9. 協助或陪同租屋等。
  10. 行動沐浴車服務:提供定點定時盥洗服務。(地點自113年8月1日起調整適用)。
  • • 星期一至五 16:30-18:00:臺南公園 (委辦單位辦理,並提供餐食服務)
    • 星期一 09:30-11:30:新營新東陸橋(社會局辦理)
    • 星期二 09:30-11:30:水萍塭公園(社會局辦理)
    • 星期四 09:30-11:30:水萍塭公園、14:00-16:00:海安路&正興街口(社會局辦理)
    • 星期五 09:30-11:30:新營新東陸橋(社會局辦理)

 

洽辦方式
1.永華市政中心(行政業務窗口)
聯絡電話:(06)299-1111分機8351
2.財團法人高雄市慈聯社會福利基金會(臺南街友中心)
服務範圍:北區、安南區
連絡電話:(06)291-7759
臺南市社會福利服務中心
服務對象 凡設籍或實際居住於本市,經社工評估其家庭產生危機且確有協助需求者。
服務內容 對於家庭遭遇變故、經濟陷困、或其他因素致家庭發生危機,由社福中心社工針對家庭的問題及需求,運用專業的評估及處遇服務,提供立即性、連續性及完整性的服務,以協助家庭渡過危機。
洽辦方式 安平區2231000、新營區6354466、北門區7235727、善化區5812251、玉井區5744616、永康區3110232、新豐區3387851、安南區2552330、麻豆區5711500、東區2090860、南區2150795、北區2092735
社會工作師執業執照
服務對象 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並於本市執行社會工作業務者。
服務項目 1.社會工作師執業執照(事務所開業執照)之申請:
(1)初次申請社會工作師執業執照A4規格。(可增加申請識別證規格)
(2)更新社會工作師執業執照。(執業執照應更新日期屆滿前六個月內提出申請)
(3)申請社會工作師事務所開業執照。
2.社會工作師執業各項異動報請備查:
(1)停業。
(2)歇業。
(3)復業。
(4)變更行政區域
(5)變更執業處所。
(6)支援執業。
(7)專業領域變更。
 
洽辦方式 06-2993992、2995533

 臺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臺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服務對象 1. 遭受家庭暴力之被害人。
2. 遭受性侵害與性騷擾之被害人。
3. 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虐待、遺棄或疏忽之兒童及少年。
4. 違反性剝削防制條例之兒童及少年。
 
服務內容 1. 24小時緊急救援: (110緊急報案、113諮詢通報)。
2. 陪同服務:陪同被害人報案、驗傷、診療、司法偵查,審判出庭。
3. 緊急庇護:提供身陷危險情境或無適當住處之被害人暫時性的安全住所。
4. 法律扶助:專業律師團提供被害人免費法律諮詢。
5. 心理復健扶助:專業輔導團提供被害人心理輔導。
6. 經濟扶助:醫療費用補助、心理復健費用補助、訴訟費用補助、律師費用補助、緊急生活扶助費用補助。
7. 協助被害人職業轉介。
8. 提供經保護令裁定之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與交付服務。
 
洽辦方式 06-2988995、06-6355995(一區)、06-2930880(二區)、06-2091700(三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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