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保護
服務對象 設籍本市年滿65歲以上之長者,
  1. 因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或依契約負照顧義務之人有疏忽、虐待、遺棄致生命、身體發生危難者。
  2. 因無人扶養致生命有危險或生活陷入困境
服務內容 法律及福利諮詢、緊急安置、保護業務。
洽辦方式 老人福利科、各區社會福利服務中心
預防老人走失愛心手鍊
服務對象
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有走失之虞,且符合下列資格條件之一者:
  1. 六十歲以上。
  2. 五十五歲以上原住民及戶籍登記熟註記之市定原住民。
  3. 未滿六十歲領有第一類身心障礙證明(包含智能障礙、精神障礙、自閉症、失智症或頑性(難治型)癲癇症者;植物人除外)。
服務內容 為協助相關民眾走失後尋獲,能藉由本局提供愛心手鍊得以確認身分,並給予及時援助。
應備文件
  1. 申請書。
  2. 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申請人家屬或緊急聯絡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 未滿六十歲者須檢附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
洽辦方式 本市各區公所
中低收入老人醫療補助
服務對象 設籍且實際居住於本市,並符合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發給辦法第二條第一項各款規定者,其因疾病或傷害事故就醫所生自行負擔費用,於最近三個月內累計達新臺幣五萬元以上者。
應附文件
1. 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療院(所)之自行負擔費用收據正本。
 2. 載明住院及出院日期之醫療診斷證明書正本。
 3. 具領人之存摺封面影本。
 4. 其他經本局指定之證明文件。
服務內容
1. 扣除不補助項目之費用後,由本局補助50%。但每人每年最高補助新臺幣15萬元,且非指定病房費之補助,每人每年以新臺幣5萬元為限。
 
2. 不補助項目:掛號費、證明書費、個人衛生費、膳食費、義肢、義眼、義齒、配鏡、鑲牙、整容、整形、病人運輸、指定醫師、特別護士、指定藥品或材料費、疾病預防與非因疾病而施行預防之手術、節育結紮、住院期間之看護費、指定病房費及其他與醫療無直接相關之項目。
洽辦方式 戶籍地區公所

社會工作及家庭福利科

臺南市社會福利服務中心(脆弱家庭多元服務)
服務對象 一、家庭因貧窮、犯罪、失業、物質濫用、未成年親職、有嚴重身心障礙兒童需照顧、家庭照顧功能不足等易受傷害的風險或多重問題,造成物質、生理、心理、環境的脆弱性,而需多重支持與服務介入的家庭。
二、前述家庭風險類型有六項:
  1. 家庭經濟陷困需要接受協助。
  2. 家庭支持系統變化需要接受協助。
  3. 家庭關係衝突或疏離需要接受協助。
  4. 兒少發展不利處境需要接受協助。
  5. 家庭成員有不利處境需要接受協助。
  6. 因個人生活適應困難需要接受協助。
服務項目 受理案件諮詢及通報,並提供脆弱家庭危機介入及長期關懷輔導服務。
洽辦方式

1.社會局社會工作及家庭福利科:(06)299-3992

2.安平區社會福利服務中心

 服務範圍:中西區、安平區

 連絡電話:(06)223-1000

3.永康區社會福利服務中心

 服務範圍:永康區

 連絡電話:(06)311-0232

4.新豐區社會福利服務中心

 服務範圍:仁德區、歸仁區、關廟區、龍崎區

 連絡電話:(06)338-7851

5.玉井區社會福利服務中心

 服務範圍:玉井區、楠西區、南化區、左鎮區

 連絡電話:(06)574-4616

6.善化區社會福利服務中心

 服務範圍:善化區、安定區、新市區、新化區、山上區

 連絡電話:(06)581-2251

7.北門區社會福利服務中心

 服務範圍:北門區、學甲區、將軍區、佳里區、七股區、西港區

 連絡電話:(06)723-5727

8.新營區社會福利服務中心

 服務範圍:新營區、鹽水區、柳營區、後壁區、東山區、白河區

 連絡電話:(06)635-4466

9.麻豆區社會福利服務中心

 服務範圍:大內區、麻豆區、官田區、六甲區、下營區

 連絡電話:(06)571-1500

10.東區社會福利服務中心

  服務範圍:東區

  連絡電話:(06)209-0860

11.北區社會福利服務中心

  服務範圍:北區

  連絡電話:(06)209-2735

12.南區社會福利服務中心

  服務範圍:南區

  連絡電話:(06)215-0795

13.安南區社會福利服務中心

  服務範圍:安南區

  連絡電話:(06)255-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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