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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社會福利類志願服務紀錄冊 |
申請條件 |
社會福利類志工完成基礎訓練及社會福利類特殊訓練,即可申請志願服務紀錄冊,志願服務紀錄冊為志工服務之總登錄。 |
應備文件 |
1吋、半身照片2張(若是大小不符合請先裁剪),背面註明姓名。由志願服務運用單位填妥申請表、教育訓練(基礎訓練、社會福利類特殊訓練)結業證書正反面影本。備妥上述文件後,函文至市府社會局申請。 |
洽辦方式 |
2982558(永華) |
申請志工榮譽卡 |
申請條件 |
志工服務年滿3年 (自中華民國90年1月20日起計算) 且服務時數達300小時以上者。 |
應備文件 |
- 紙本申請:志願服務紀錄冊封面及內頁(年資時數)影本。
- 線上申請:由運用單位登入「衛生福利部志願服務資訊整合系統」,且所登打之「基本資料」、「服務時數」、「教育訓練日期」、「服務年資」資料正確。
兩者申請方式皆須由志願服務運用單位填妥志願服務榮譽卡申請名冊,申請名冊黏貼1吋、半身照片2張(若是大小不符合請先裁剪)。填妥上述文件後,函文至市府社會局申請。 |
洽辦方式 |
2986649(臺南市志願服務推廣中心) |
社會救助科
低收入戶 |
申請條件 |
設籍本市之市民113年度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未超過新臺幣1萬4,230元、全戶動產(如:存款、投資、有價證券及汽車等)平均不超過新臺幣8萬元、全戶不動產總計不超過新臺幣369萬元。 |
內 容 |
- 健保費全額補助。
- 子女教育-學雜費減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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洽辦方式 |
戶籍地區公所、2995686 (永華)、6334941(民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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