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格位識別證
申請條件

 一、服務對象:經需求評估為行動不便之身心障礙者本人、配偶或一親等親屬或設於同一戶籍或同址分戶之二親等以上親屬,以一人為限。

二、應備文件:

  1.  申請表。
  2.  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須經需求評估核定符合行動不便者】。
  3.  汽車駕駛執照正反面影本。
  4.  汽車以自用小客車、自用小客貨、自用小貨車、計程車為限。車輛種類為計程車或自用小貨車,車主及駕駛人應為身心障礙者本人。
  5. 身心障礙者同為車主及駕駛人時,則需多檢具身心障礙者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6. 家屬開車,申請者為身心障礙者之配偶或親屬,應檢具全戶戶口名簿影本或最近三個月內戶籍謄本影本。(身心障礙證明、駕照、行照,三證需同戶籍)
  7. 本人及申請人印章。
  8.  計程車需檢具身心障礙者本人之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
  9. 受委託申請者,應檢具委託申請書。
  10.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內容 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證需完整呈現於汽車前擋風玻璃明顯處,以供查核驗證。停放於本市路邊公有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格位及一般停車格位。
洽辦方式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 2991111#8743(永華)、身心障礙者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會(行政)課辦理。

身心障礙者臨時及短期照顧服務
申請條件

設籍或實際居住本市,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並符合以下條件者:

  1. 家庭照顧者未接受臨時或短期喘息照顧服務、未領有政府提供之特別照顧津貼或其他照顧費用補助。
  2. 身心障礙者同一時段未接受日間及住宿式照顧服務、居家照顧服務,或其他有關身心障礙者個人照顧之服務。
  3. 未聘僱看護(傭)者。
  4. 經社工專業評估確屬需照顧者。
內容 提供到宅及定點之臨時照顧服務,照顧服務費列冊低收入戶全額補助,中低收入戶(未達最低生活費1.5倍)補助90%,一般民眾補助70%。
洽辦方式 2982585、戶籍地區公所
身心障礙者社區日間照顧
申請條件 設籍且居住本市18歲至64歲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且經本局ICF社工及提供服務單位評估有日間照顧需求者,未領有政府相關居家照顧服務補助、其他照顧費用補助者及未入住生活照顧機構。
內容
  1. 每一服務據點同一時間服務人數以15人為上限。
  2. 提供定點式及常態性之日間照顧服務,時間為每天(每日8小時),相關服務內容包括:生活自理能力增進、人際關係及社交技巧訓練、休閒生活服務、健康促進服務、社區適應服務、家庭支持服務等。
洽辦方式 永華市政中心2982585或洽各社區日間照顧據點

 

心智障礙者性健康輔導支持服務計畫
申請條件

設籍或實際居住本市,並符合以下條件者:

  1. 15歲以上心智障礙者及其家庭。
  2. 心智障礙者具性議題相關之介入需求,且有意願接受服務者。
內容
  1. 個案服務:協助於性議題上具需求之心智障礙者,提供諮詢或諮商等資源連結。
  2. 家庭服務:供家庭會談、親職教育講座辦理等,提升家屬的性別教育專業及知能,以協助心智障礙者面對性議題。
  3. 辦理心智障礙者交友技巧團體。
  4. 辦理性健康輔導支持服務宣導活動,促進社會大眾對性健康之認識。
洽辦方式 2982585

  

身心障礙者嚴重情緒行為正向支持
申請條件

15歲以上未在學,經專業評估有嚴重情緒行為問題之身心障礙者並設籍本市且居住在家宅中或接受相關社區式日間服務者優先(但不包括使用身心障礙日間機構服務)。

內容
  1. 評估與諮詢。
  2. 擬定行為輔導計畫。
  3. 現場輔導級家庭支持服務:現場輔導服務對象;提升相關知能:互動溝通技巧、危機處理及預防、自我保護、行為支持策略,提供家屬心理支持或諮商服務。
  4. 協助連結資源。
洽辦方式 2090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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